勞工處就塔式起重機倒塌意外的跟進行動

處高度關注昨日發生於安達臣道建築地盤涉及塔式起重機倒塌的嚴重致命工作意外,正採取一系列跟進行動,以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九月八日)稱:「在意外發生後,勞工處已即時向有關承發出『暫時通知書』,停止該地盤所有塔式起重機的運作,處方亦會於今日內完成巡查同一承建商在全港有使用塔式起重機的所有地盤,並會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在有關地盤內所有塔式起重機的運作,直至處方信納他們已採取足夠安全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
 
發言人續稱︰「此外,勞工處昨日已展開一項特別執法行動,針對性巡查全港有使用塔式起重機的其他建築地盤,檢視相關塔式起重機是否符合相關安全法例及《安全使用塔式起重機工作守則》的要求,尤其特別留意起重機的豎立及支承情況。若發現不符合上述法例或工作守則的要求,會即時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運作,並會考慮提出檢控,而不會給予警告。」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承建商及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系統、作業裝置及工作環境。承建商及僱主如違反這些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為進一步加強業界對安全使用塔式起重機的警惕,勞工處會即將去信相關持份者,包括承建商、商會、工會、安全從業員專業組織等,敦促他們在使用塔式起重機時,必須符合職安健法例及《安全使用塔式起重機工作守則》的要求及採取適當安全措施,包括特別留意起重機的豎立及支承情況,以保障工人的職安健。
 
就上述意外,勞工處正全速進行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並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
 
勞工處提醒承建商及僱主必須就相關工作提供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僱員亦須與其僱主合作,遵守所有安全措施及適當使用所提供的個人防護裝備,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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