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提醒家長遞交小一入學申請表

一人只能遞交一份!香港教育局提醒家長準時遞交入學申請表

星期一始可遞交

教育局提醒有意為子女申請在二○二三年九月入讀官立或資助小學一年級的家長,須由下星期一(九月二十六日)開始遞交申請表。

教育局發言人今日(九月二十二日)表示:「家長如欲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的『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為子女申請某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的小一學位,必須在九月二十六日至三十日期間的學校辦公時間內,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直接遞交到該校。」

教育局提醒家長遞交小一入學申請表
教育局提醒家長遞交小一入學申請表

也可書面授權親友代交

「如家長未能親自遞交申請表,可以書面授權親友帶同上述所需的文件代交至所申請的小學。請家長留意,因應2019冠狀,為避免人群聚集,學校或會安排收集箱讓家長投放申請表的正本及有關證明文件的副本,以減少家長等候的時間,在這情況下,請家長留意有關學校於其後核對文件正本的相關安排。此外,由於學校已實施『通行證』安排,除獲豁免人士外,所有12歲或以上的訪客均須出示紀錄並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描場所二維碼,才會獲准進入學校。任何屬於『紅碼』和『黃碼』的人士均不得以訪客身分進入學校。由九月三十日起,『疫苗通行證』的適用年齡會降低至五歲。」

發言人補充說:「若家長未能親身或以書面授權親友到校辦理手續,可安排於九月二十六日至三十日期間透過郵寄遞交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截止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學校在收取有關申請表後會預約家長在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到學校提供相關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學校在核實有關文件後,會把載有校印的申請表副本供家長保存。」

發言人提醒家長,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學校須根據既定程序及準則分配學位。故此,家長無須為子女製作資料冊。

每名子女只能遞交一份申請表

發言人提醒家長只能為每名子女遞交一份申請表,否則其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將會作廢。

此外,凡已接受直接小學小一學位的學童,將不能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官立或資助小學的小一學位。

若家長選擇只為子女申請「統一派位」,則須將填妥的申請表及有關證明文件,在二○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至二○二三年二月三日期間的辦公時間內,交到九龍觀塘偉業街223號宏利金融中心2樓2室教育局學位分配組(小一入學)。

發言人強調:「家長在填寫申請表的居住地址時,必須填寫子女的真確居住地址。家長若提供虛假住址以獲取學位,其子女的小一入學申請將會作廢,獲派的學位亦會被取消。市民如懷疑有家長以虛假住址替其子女申請小一入學,可致電學位分配組的熱線電話2832 7700舉報。」

延伸閱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