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旅客因作出虛假申述被囚

一名內地女子被控兩項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罪名,於昨日(九月十九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五個月。
六十二歲的被告早前以旅客身分抵港,期間以需要留港探望丈夫為理由,向入境處申請延期逗留。入境處在處理有關申請時,發現被告丈夫早於被告抵港前已經離世。
 
於調查期間,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為使其延期申請得以批准,在明知丈夫已經離世的情況下,仍向入境處職員報稱需要留港探望丈夫。被告因涉嫌就其延期逗留申請的原因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而被落案起訴。被告於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五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說:「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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