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證監會執行董事

政府今日(九月二十九日)公布,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根據《證券及條例》(第571章)下由轉授的權力,委任魏弘福出任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以及委任戴霖出任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任期同為三年,由二○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陳茂波表示:「魏弘福和戴霖對證券及期貨市場的運作和規管有深入的了解,是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我深信他們將能協助證監會有效地履行其職責,促進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的發展和監管。」
魏弘福在法律界尤其是金融服務領域經驗豐富,曾在不同大型的法律部門擔任高級行政人員。
戴霖已在證監會工作逾八年,先後擔任企業融資部和法規執行部高級總監。他具備超過二十年的規管經驗,在加入證監會前在海外金融監管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任職。
魏弘福和戴霖是由證監會主席領導的遴選委員會透過公開後選出,分別接替已離任的魏建新和何賢通。
 

延伸閱讀  經理人投降 美銀:股票配置創雷曼倒閉低 將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