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醒巿民切勿使用不當取得的醫學豁免證明書

政府提醒巿民切勿使用不當取得的醫學豁免證明書
政府提醒巿民切勿使用不當取得的醫學豁免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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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九月六日)再次呼籲巿民,盡早接種,保護自己。政府發言人表示,現時本港嚴竣,每日新增個案數目已達五位數字。巿民若並非因健康原因不適合而尚未接種新冠疫苗,會令自己暴露於甚至重症死亡風險。而使用不當取得的醫學豁免證明書,更屬違法行為,如被定罪可被判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發言人指出,根據外國及本地數以億計人口已接種疫苗的科學數據及實際經驗證明,絕大多數人士均適合接種本港現時提供的克爾來福疫苗和復必泰疫苗,兩款疫苗均能安全及有效減低因感染新冠而導致重症或死亡的風險。
「疫苗通行證」安排容許醫生簽發醫學豁免證明書,只為顧及極少數人士可能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疫苗,而事實上不接種新冠疫苗會令有關人士處於較高風險。
衞生署已向醫生發出詳細指引,列明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學原因。醫生只應在證實相關人士並不適合接種上述兩款疫苗後,方可發出豁免證明書。在考慮簽發豁免證明書時,醫生須參考衞生署指引,並遵從《註冊醫生專業守則》,根據臨床判斷,就病人是否符合清單上不適合接種的原因作出臨床決定。
政府重申,提升接種率對鞏固有效的屏障甚為重要,對保障巿民的健康,尤其是「一老一幼」和長期病患者,非常有效,亦對本港社會和市民恢復經濟活動及日常生活,至關重要。持虛假醫學豁免證明書以圖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的處所包括餐飲處所和表列處所是極為不負責任的行為。
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醫生簽發醫學豁免證明書的情況,如有發現異常情況、違反《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或任何涉及刑事成分的行為,會嚴正執法,把相關資料(包括懷疑的虛假醫學豁免證明書個案)適當轉交香港醫務委員會或執法部門跟進。
​發言人提醒,製造或發出虛假文書屬刑事罪行,而明知而使用虛假文書亦同樣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一經定罪,兩者刑罰最高可判監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使用不當途徑取得的醫學豁免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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