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提醒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負責人、員工及顧客遵守最新社交距離措施

提醒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負責人、員工及顧客遵守最新社交距離措施
食環署提醒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負責人、員工及顧客遵守最新社交距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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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衞生署()發言人今日(十月六日)表示,政府早前公布放寬部分社交距離措施,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就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發出的最新指明及指示,由即日至十月十九日生效。發言人呼籲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負責人留意有關安排,並時刻嚴格遵從第599F章及其他相關規例的各項規定及指示,而光顧餐飲處所的顧客亦須繼續遵守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
根據最新指示,餐飲處所每枱人數上限由8人增加至12人;所有表列處所現時每組人數上限為8人的活動亦放寬至12人;酒吧/酒館及夜店/夜總會的每枱人數上限亦由4人放寬至6人;餐飲處所宴會人數上限則由120人增加至240人。
至於其他社交距離措施則維持不變,當中包括使用「安心出行」及「通行證」的要求、就持「紅碼」/「黃碼」人士進入處所的限制、參與宴會的人士、酒吧/酒館及夜店/夜總會顧客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的要求及處所員工須每三天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的要求等。
發言人補充,「宴會」是指多過可同坐一桌的顧客,在有共同目的下一同於餐飲處所用膳。在最新指示下,餐飲處所每枱人數上限已增加至12人,故舉例來說,進行快速抗原測試規定不適用於12名分兩枱共同用膳的顧客,但適用於13名分兩枱共同用膳的顧客。
食環署已更新其「疫苗通行證」專題網頁(www.fehd.gov.hk/tc_chi/events/covid19/vaccine_bubble.html)資訊,供處所負責人參考以便遵從最新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此外,發言人亦提醒市民須遵守餐飲處所內有關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定及指示。
食環署會繼續積極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並敦促處所負責人、員工及顧客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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