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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與警方繼續採取聯合行動加強打擊非法店鋪阻街活動(附圖)

與警方繼續採取聯合行動加強打擊非法店鋪阻街活動(附圖)
​食環署與警方繼續採取聯合行動加強打擊非法店鋪阻街活動(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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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衞生署()發言人今日(十月六日)表示,食環署與警務處(警方)自十月三日起先後於九龍城、深水埗、荃灣、觀塘及元朗展開連串嚴厲執法行動,打擊店鋪負責人和其他持份者非法擺放貨物或物品在公眾地方或馬路,對行人和車輛的流動造成阻礙。
發言人表示,在昨日(十月五日)分別於觀塘和深水埗進行的聯合行動中,食環署就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和潔淨罪行於上述地區共發出3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或傳票,並清除約5.25公噸棄置物。此外,警方亦發出共兩張警告通知書要求物主限時將物品移走,惟未獲遵辦,食環署繼而清除約170公斤相關貨物或物品。行動期間,食環署亦就相關店鋪涉嫌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並造成阻礙拘控一名人士,及充公八公斤相關的貨物。
食環署與警方今日亦在九龍城和元朗進行聯合行動,並會於本月陸續在其他地區採取相關聯合執法模式,以加強打擊店鋪阻街成效。
打擊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導致阻街的衞生黑點是「政府打擊衞生黑點計劃」第二個月的工作重點。在聯合執法模式下,如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擺放物品在公眾地方或馬路上造成通道阻塞,相關的違例人士除會被檢控外,警方亦會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32(1)條發出警告通知書,要求有關阻礙物(包括貨物)須在指定時限內移走。如違例者未能在警方給予的時限內移走阻礙物,食環署便會把該物品移除作暫存。
發言人呼籲店鋪負責人和其他持份者切勿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擺放貨物或物品在公眾地方或馬路上,對行人或車輛的流動造成阻礙。食環署聯同警方會繼續密切監察及持續嚴厲執法,以打擊店鋪阻街問題。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今日(十月六日)表示,食環署與香港警務處自十月三日起在多區展開連串嚴厲執法行動打擊非法店鋪阻街活動。圖示觀塘部分地點於昨日(十月五日)行動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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