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接受申請

教育局今日(十月十一日)宣布,卓越獎學金計劃(獎學金計劃)由今日起至十二月三十日接受申請。有意於二○二三/二四學年起入讀香港境外世界知名的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的合資格香港學生均可申請。
 
教育局發言人說:「獎學金計劃以香港最出類拔萃的學生為對象,擇優而取,目的是培養對社會有承擔,同時具備國家觀念、香港情懷和視野的年輕傑出人才,讓他們在接受世界一流水平教育後回港,以助提升本港長遠的人力資源和競爭力。計劃的甄選準則包括申請人的學業成績和其他個人特質,例如領導才能和潛質、對社會的貢獻和承擔等。獎學金得主必須修畢指定課程,並承諾畢業後回港工作最少兩年,或相當於獲獎學金資助的年期,兩者以較長者為準。」
 
獎學金得主無須通過入息資產審查均可獲發獎學金支付學費,以每年三十萬元為上限。此外,獎學金計劃為有經濟需要的得獎者在修業期間提供額外支援。通過入息資產審查的得獎者可獲發放最多每名學生每年二十萬元的金,用以支付其生活及其他學習上的開支。如得獎者同時獲本港及海外其他助學計劃資助同一海外升學計劃,本獎學金計劃下的資助金額會相應下調。
 
除了經濟上的支持以外,獎學金計劃的價值還在於得獎者從中所得到的榮譽和表揚,以及其他非金錢裨益。得獎者會獲政府和社會上其他界別提供的一系列支援及導師服務。
 
有關獎學金計劃的更多詳情,已上載於獎學金計劃網站(hkses.edb.gov.hk/tc)。合資格的學生如有意於二○二三/二四學年(即二○二三年八月至二○二四年七月期間)起入讀香港境外世界知名大學的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可在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六時或之前,通過獎學金計劃網站的網上申請系統遞交申請。
 
當獲甄選入圍的申請人獲其所選擇的課程無條件取錄後,教育局會邀請他們參加由二○二三年四月起舉行的面試,並在其後知會申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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