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呼籲掃墓人士小心山火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九月三十日)呼籲重陽節期間前往郊外掃墓的市民謹慎處理火種,防止山火發生。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第96章),任何人士在郊區留下火種或隨意燃燒冥鏹,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重陽節期間,漁護署人員會加強巡邏各郊野墓地,如發現違規情況,會採取執法行動。
大部分在郊外發生的山火,均是由人為疏忽引致。掃墓人士只要遵從一些簡單守則,便可避免該等意外發生:
*應使用工具清除雜草,切勿以火燃燒野草;
*應在化寶盆或鐵桶內燃燒香燭及冥鏹;
*切勿遺下仍在燃燒的祭品;及
*離開墓地時確保所有火種已熄滅。
發言人說,重陽節期間,漁護署會在郊野公園適當地點向有需要的掃墓人士派發鐵桶供其焚燒冥鏹。市民在掃墓後,亦必須清理帶來的祭品及垃圾,保持郊野清潔。
為防止2019冠狀病傳播,發言人呼籲市民避免在重陽節當日人多擠迫的高峰期前往掃墓。市民亦必須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有關群組聚集的規定。掃墓人士應盡量避免在拜祭場地或人多地方聚餐,時刻保持良好的個人及環境衞生,並妥善處理垃圾及使用過的口罩,以阻止病毒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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